福 建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闽教学〔2024〕17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为做好我省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实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设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完善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报告省教育厅。
2.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全国成人高考组织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积极推进成人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任何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要严格执行选聘和回避制度,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等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3.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2024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见附件)确定的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加强报考资格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前置学历资格审查。要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对于异地报考考生要进一步细化考生报考要求,并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进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过剩的专业要调减招生计划。各高校要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加强校外教学点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要求组织对现有校外教学点进行全面规范,出现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撤销、停招并向社会公布。
5.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招生工作纪律。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6.加强涉考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关于涉考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加强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良好氛围。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考试依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
附件:2024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
在校学习形式分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起本三年。
经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院校,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后,方可在我省招生。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在报名开始前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目录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外语语种、校外教学点(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省教育厅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 (试行)》,综合考虑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和能力、生源情况等,合理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上限。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二)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须在网上系统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
(三)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各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
(四)成人高校举办函授、业余教育,只能在已经按教育部规定履行过2024年校外教学点备案手续,并经教育部汇总公布的省(区、市)招生。高校不得在撤销、停招及未经教育部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安置招收新生。
(五)各成人高校应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拟招生专业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专业。
(六)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7.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
(二)报名时间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高素质农民和乡镇农技人员以及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我省成人高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含志愿填报和报名材料上传)和信息确认(网上或现场)两个阶段。
网上信息输入(含志愿填报和材料上传)时间:8月30日9:00--9月3日18: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3日18:30;
网上信息确认时间:8月30日--9月5日18:30;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3日--9月7日。
(三)报名办法
考生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
-“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4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说明。
考生必须完成网上信息输入、材料上传、网上缴费、提交审核、信息确认(网上或现场)、查询审核结果(网上信息确认的)、打印网上确认单(网上信息确认的),即为报名成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
(1)非大陆居民身份证报考的考生;
(2)免试生及符合成人高考加分条件(除25周岁以上考生)的考生;
(3)学信网学历认证未通过,无大专学历信息的专升本考生;
(4)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未满18周岁的考生;
(5)网上确认未通过的,需转现场确认的考生。
1.网上信息输入
(1)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考生签订网上报名协议,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和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名1次。考生应自主诚信报考,报名时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客观、真实、准确。
(2)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①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个院校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专业。
②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户口不限制;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院校学习形式为业余的主要是面向本地区招生。
③在提交审核前,考生如需修改志愿信息,可凭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上网修改。但网上志愿信息经考生本人提交审核或经确认点确认通过后,不得更改。
(3)考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点。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户籍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含有效社保缴交证明)中的一种,以此证明是否在相应的归属地报名。
2.材料上传
所有考生报名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人像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居住证和工作证明(含有效的社保缴交证明)等三种证明选择一种上传。报名时证件类型填写的是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请按实际情况上传相应证件的电子照片,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还需上传相应证书或证明,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需上传相应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每个上传的材料应大于50KB且小于100KB。
证件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长宽比例为4:3),大小应大于50KB且小于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证件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进行人像美化、美颜(PS)等技术处理。
(3)证件照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3.网上缴费
考生核对自己输入信息与上传材料无误后,应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考生应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60元,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
4.提交审核
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应再次确认所填报信息(含专业志愿)、上传材料真实、准确,并点击提交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三要素核验,以及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对专升本考生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需记下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ID,并牢记本人亲自设定的账号、密码,此账号密码还将用于考生成绩查询、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录取信息查询和填报征求志愿等,须妥为保管。
5.信息确认
(1)网上信息确认
由各确认点完成,在考生完成提交审核后,各确认点应及时认真核对考生填报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确认,以便考生能及时查询审核结果。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会有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收到短信提示后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进行相应处理。
(2)现场信息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需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已选择的信息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核对确认,包括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交现场确认点存档。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考试费不退。
现场信息确认有关要求及交验材料:
①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工作证明(含有效社保缴交证明)三选一。报名时证件类型填写的是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请按实际情况携带相应材料前往现场。
②网上报名时,学历信息网上验证未通过的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成人高校专科毕业生须持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审核表》,到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并签署专升本考生资格确认承诺书。确认点需明确告知考生应于10月9日前向确认点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逾期未提交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考试费不退。
③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免试和录取加分投档的考生,须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须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④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须交验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自主就业/自主择业证明(退役证上未注明的,复员干部无需提供)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须交验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
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须交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
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下载《2024年福建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6.查询审核结果(网上信息确认的)
各确认点会在考生完成提交审核后及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时间大约需要48小时,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为避免因短信延迟等因素造成的信息滞后,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再次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7.打印网上确认单(网上信息确认的)
考生在查询到审核结果通过时,即可打印网上确认单,报名成功。
8.第二次专业志愿网上确认
请考生在11月26日9:00-11月28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认真查看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数。考生所报专业招生院校未编制招生计划的,报名时所填报的相应志愿将失效,可凭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调整。
(四)报名组织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确认点应配足配强相应设备及工作人员,以保证信息确认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考试
(一)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9日-2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1。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1-2。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有关成人高校自行确定。
(三)考试内容及时长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的要求进行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
我省高起本、高起专和专升本的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评分,采用答题卡作答方式。
(五)专业加试
1.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相关高校必须组织专业加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2.考生持网上报名确认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所报考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加试。
3.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有关考试时间、考试办法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在10月16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各设区市在本级政府及招委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工作。考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考点,须报省招委会批准。考点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准考证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按考区统一随机编排生成。
10月11日9:00-10月18日18:00,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应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3.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阅卷及成绩查询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院校负责制的管理体制。考生成绩由本人凭账号密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五、录取
(一)录取形式、时间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常规志愿录取和征求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从12月2日正式开始,12月13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2日至12月6日为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院校录取。
2.12月7日9:00至8日18:00为网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凡未录取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征求志愿。
3.12月9日至13日为征求志愿录取。
(二)录取工作机制
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制度,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按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文考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须报教育部备案。
(四)投档审录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上线的考生电子档案材料向招生学校全部投档,学校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高起专文科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高起专理科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上线生源不足,招生学校可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达考生本人。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0分的政策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三)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0分的政策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四)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1.获得设区市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全省19个民族乡(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区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庐丰乡、官庄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五)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免试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省、市、高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职责分工,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有关单位应于录取前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其它
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1.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1-2.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附件1-1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注:1.2024年成人高考依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
2.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照附件1-2。
附件1-2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中药学类
招 生 专 业
统考
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30401
民族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学
050106
应用语言学
050107
秘书学
050108
中国语言与文化
050109
手语翻译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来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斯洛伐克语
050231
罗马尼亚语
050232
葡萄牙语
050233
瑞典语
050234
塞尔维亚语
050235
土耳其语
050236
希腊语
050237
匈牙利语
050238
意大利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挪威语
050249
丹麦语
050250
冰岛语
050251
爱尔兰语
050252
拉脱维亚语
050253
立陶宛语
050254
斯洛文尼亚语
050255
爱沙尼亚语
050256
马耳他语
050257
哈萨克语
050258
乌兹别克语
050259
祖鲁语
050260
拉丁语
050261
翻译
050262
商务英语
050263
阿姆哈拉语
050264
吉尔吉斯语
050265
索马里语
050266
土库曼语
050267
加泰罗尼亚语
050268
约鲁巴语
050269
亚美尼亚语
050270
马达加斯加语
050271
格鲁吉亚语
050272
阿塞拜疆语
050273
阿非利卡语
050274
马其顿语
050275
塔吉克语
050276
茨瓦纳语
050277
恩德贝莱语
050278
科摩罗语
050279
克里奥尔语
050280
绍纳语
050281
提格雷尼亚语
050282
白俄罗斯语
050283
毛利语
050284
汤加语
050285
萨摩亚语
050286
库尔德语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传播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060105
文物保护技术
060106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060107
文化遗产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藏医学
100504
蒙医学
100505
维医学
100506
壮医学
100507
哈医学
100801
中药学
100803
藏药学
100804
蒙药学
100805
中药制药
100806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350101
维吾尔语言文学
350102
哈萨克语言文学
350103
蒙古语言文学
350104
朝鲜语言文学
350105
藏语言文学
政治
外语
大学 语文
大学
语文
二、艺术类
统考科目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7
数字出版
130101
艺术史论
130102
艺术管理
130201
音乐表演
130202
音乐学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4
舞蹈表演
130205
舞蹈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301
表演
130302
戏剧学
130303
电影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8
录音艺术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10
动画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401
美术学
130402
绘画
130403
雕塑
130404
摄影
130405
书法学
130406
中国画
130407
实验艺术
130408
跨媒体艺术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30410
漫画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9
艺术与科技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130511
新媒体艺术
130512
包装设计
艺术 概论
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核物理
070204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5
能源化学
070401
天文学
070601
大气科学
070602
应用气象学
070701
海洋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0703
海洋资源与环境
070704
军事海洋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地质学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4
古生物学
071005
整合科学
071006
神经科学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4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1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1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2
功能材料
080413
纳米材料与技术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5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2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3
光源与照明
080604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080605
电机电器智能化
080606
电缆工程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6
信息工程
080707
广播电视工程
080708
水声工程
080709
电子封装技术
080710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1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2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713
电波传播与天线
0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5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716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80801
自动化
080802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803
机器人工程
080804
邮政工程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3
网络工程
080904
信息安全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8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0909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1
网络空间安全
080912
新媒体技术
080913
电影制作
081001
土木工程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1005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6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1007
铁道工程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1104
水务工程
081105
水利科学与工程
081201
测绘工程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203
导航工程
081204
地理国情监测
081205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2
制药工程
081303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81304
能源化学工程
081305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081404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1501
采矿工程
081502
石油工程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081505
矿物资源工程
081506
海洋油气工程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603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604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81605
丝绸设计与工程
081701
轻化工程
081702
包装工程
081703
印刷工程
081704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803
航海技术
081804
轮机工程
081805
飞行技术
081806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081807
救助与打捞工程
081808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902
海洋工程与技术
081903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
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2005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2006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082007
飞行器适航技术
082008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08200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082101
武器系统与工程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2202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082203
工程物理
082204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082301
农业工程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2303
农业电气化
082304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305
农业水利工程
082306
土地整治工程
082401
森林工程
0824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403
林产化工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505
环保设备工程
082507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2
假肢矫形工程
082603
临床工程技术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3
粮食工程
082704
乳品工程
082705
酿酒工程
082706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2709
食品安全与检测
082801
建筑学
082802
城乡规划
082803
风景园林
082804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01
生物工程
083002
生物制药
083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3102
消防工程
083103
交通管理工程
083104
安全防范工程
083105
公安视听技术
083106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083108
网络安全与执法
083109
核生化消防
083110
海警舰艇指挥与技术
120106
保密管理
高数(一)
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020103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4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5
商务经济学
020106
能源经济
020107
劳动经济学
020211
财政学
020212
税收学
020301
金融学
020302
金融工程
020303
保险学
020304
投资学
020305
金融数学
020306
信用管理
020307
经济与金融
020308
精算学
020309
互联网金融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2
贸易经济
070501
地理科学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070903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001
生物科学
071002
生物技术
071003
生物信息学
071004
生态学
071101
心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071201
统计学
071202
应用统计学
080209
机械工艺技术
080211
机电技术教育
080212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82503
环境科学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082506
资源环境科学
082707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82708
烹饪与营养教育
090110
农艺教育
090111
园艺教育
090403
动植物检疫
100701
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703
临床药学
100704
药事管理
100705
药物分析
100706
药物化学
100707
海洋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120101
管理科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3
工程管理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20105
工程造价
120107
邮政管理
120211
工商管理
120212
市场营销
120213
会计学
120214
财务管理
120215
国际商务
120216
人力资源管理
120217
审计学
120218
资产评估
120219
物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劳动关系
体育经济与管理
财务会计教育
市场营销教育
零售业管理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120302
农村区域发展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2
行政管理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城市管理
120406
海关管理
120407
交通管理
120408
海事管理
120409
公共关系学
120410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1
海警后勤管理
120501
图书馆学
120502
档案学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602
物流工程
120603
采购管理
120701
工业工程
120702
标准化工程
120703
质量管理工程
120801
电子商务
120802
电子商务及法律
120901
旅游管理
120902
酒店管理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120904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
420211
网络营销与管理
42040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高数(二)
五、法学
030101
法学
030102
知识产权
030103
监狱学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202
国际政治
030203
外交学
030204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205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
人类学
030304
女性学
030305
家政学
030501
科学社会主义
030502
中国共产党历史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601
治安学
030602
侦查学
030603
边防管理
030604
禁毒学
030605
警犬技术
030606
经济犯罪侦查
030607
边防指挥
030608
消防指挥
030609
警卫学
030610
公安情报学
030611
犯罪学
030612
公安管理学
030613
涉外警务
030614
国内安全保卫
030615
警务指挥与战术
030616
技术侦查学
030617
海警执法
083107
火灾勘查
330101
监所管理
民法
六、教育学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科学教育
040103
人文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艺术教育
040106
学前教育
040107
小学教育
040108
特殊教育
040109
华文教育
040110
教育康复学
040111
卫生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4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5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6
运动康复
040207
休闲体育
340101
教育管理
340102
心理健康教育
340103
双语教育
教育
理论
七、农学
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106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107
茶学
090108
烟草
090109
应用生物科学
090201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202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301
动物科学
090302
蚕学
090303
蜂学
090401
动物医学
090402
动物药学
090501
林学
090502
园林
090503
森林保护
090601
水产养殖学
0906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090603
水族科学与技术
090604
水生动物医学
090701
草业科学
生态学基础
八、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100101
基础医学
100102
生物医学
100103
生物医学科学
100201
临床医学
100202
麻醉学
1002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
眼视光医学
100205
精神医学
100206
放射医学
100207
儿科学
100301
口腔医学
1004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100403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
卫生监督
100405
全球健康学
100508
傣医学
100509
回医学
100510
中医康复学
100511
中医养生学
100512
中医儿科学
100601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901
法医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4
眼视光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1008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101009
康复物理治疗
101010
康复作业治疗
101101
护理学
101102
助产学
401101
社区护理学
医学
综合
抄送: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印发